| 發表時間: 2009/10/16 下午 01:44:05 | 已紀錄 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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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)交通部將修訂交通違裁罰基準,未來輕微的交通違規罰款,一旦逾期繳納時,最多只會加重罰款的30%,預定明年上半年實施。
交通部常務次長陳威仁說,目前交通事故罰款有上下限,除了酒駕、闖紅燈等重大違規外,一般交通事故的罰款,如果是在到案期限內繳 納,都採最低處罰。但逾期時間過長會用最上限罰款,差距可能達3倍,原本新 台幣600元的罰款,逾期可能要繳1800元。
因有立法委員批評違規逾期處罰不合理,交通部同意檢討。
陳威仁說,未來對輕微的交通違規事件,到案期內仍用最低罰款,並依逾期時間增加罰款額度,但最多不會超過罰款的30%。以600 元罰款為例,視逾期時間長短訂不同加重罰款比例,最多不超過30%,也就是最多罰780元。
至於闖紅燈、酒駕等重大交通違規,則維持最重的處分,以達及時矯正效果。
陳威仁說,新的裁罰基準可望今年底完成修訂,預定明年上半年實施。981015
轉載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15/5/1t2cm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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